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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话民生】受援人的锦旗就是对法律援助的肯定

发表时间:2021-01-22 11:52 作者:周玉忠来源:司法局 点击数: 字体:[  ]

“律师您好,我的工伤赔款终于拿到了,多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无偿帮我打官司,这面锦旗送给你们代表我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感谢”。近日,受援人王某某手捧一面绣有“司法救助、真心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某某作为一名女性,因丈夫患病,一双儿女尚未成年,于2019年上半年应聘到某公司从事钢筋工,201968日,其在车间扎钢筋时被突然倒下的钢板砸中腿部受伤,虽然公司承担了医疗费用,但拒绝承担其他损失的赔偿,而且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王某某的工伤赔偿无望,期间通过当地司法、公安部门多次调解无果。20204月,王某某到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得到批准,在律师的帮助下,向人社部门进行了工伤认定,经鉴定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十级。202010月份,律师代理王某某向叶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在有力的证据和法律面前,公司负责人终于同意赔偿,202116日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司于三日内一次性赔偿王某某损失78000元。

历时一年半的维权路上,有民生工程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的政策支持,有法援律师的无私帮助,让王某某维权更轻松也更有信心。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充分彰显了为弱势群体服务的本质,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一直在。

(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周玉忠编写,叶集区民生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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