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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6:16来源: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作者:刘勇审核人:邢刚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2021年1月22日,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月22日11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1月22日,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月22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按照《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六政办秘〔2017〕200号)中“预警联动”相关规定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发布我区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并于1月22日18时启动Ⅱ级响应直至解除应急响应,现将应急措施公告如下。

一、健康防护指引性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

2.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的确需要室外活动的应采取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4.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2.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3.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4.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强制性减排措施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区占比20%以上。

1.对未列入《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相关行业且自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执行较II级响应更为严格的减排措施。

2.城区禁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

3.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涉粉细料作业。

4.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6.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7.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8.加强矿山、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等面源应急管控。

9.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10.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11.矿山、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车辆)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12.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六安市叶集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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