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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9 16:17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住建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0年度叶集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叶集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叶集区住建局联系(地址:叶集区民生路国土大楼五楼;邮编:237431;联系电话:0564-27702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要求,结合高质量发展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积极、稳妥、高效的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加大政务公开整改结果公开。1.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结果。及时公开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公开部门预算、决算、项目资金使用、专项资金、“三公”经费等情况。2.公开清单动态情况。积极配合区委编办调整我委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3.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对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及行政执法情况按照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2020年共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30条,政策解读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好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三是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2020年,我局共收到3份信息公开申请。对于非本部门掌握的,局办公室当日向申请人告知;对于本部门掌握的信息,相关科室积极与申请人联系,以邮寄正式文件等方式及时给予申请人答复。上述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全部未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住建局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具体日常工作由综合办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数据公开。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主抓,专职业务人员进行配合,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将住房保障政策、权力运行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真正体现了政务公开,阳光操作,使行政效率得到了有效提升。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三审制度,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0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较少。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加强住建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创新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体制机制,强化运维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提升网站和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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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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