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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2021-01-14 15:54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司法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0年度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联系(地址:叶集区史河东路;邮编:237431;联系电话:0564-626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办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依据最新目录体系,及时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0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加大工作领导力度,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和相关会议上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股室相互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有关政务公开的资料交流、信息更新、咨询回复、群众和其他单位反映的重大问题的解决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局门户网站栏目,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保密审查等多种制度。二是部署落实。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科室单位,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五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仅仅停留在上级要求层面,缺少创新。公开内容、方式比较简单,存在着格式不统一、不便于阅读等情况,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制度。按照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对标先进单位,积极组织参与政务公开培训,着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水平。

2.进一步压实责任。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将细化分解后的任务落实到各股室,明确责任人,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更新完善。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查批准三级审核制度,明确责任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3.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不断强化政府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查找和分析不足,及时发现解决,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办公室作为主要负责科室,加强对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4.进一步创新形式。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广泛传播的节奏,进一步拓宽载体,创新公开的方式,运用动漫、短视频等,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不断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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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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