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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9 09:58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财政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安市叶集区信息公开网下载(http://www.ahyeji.gov.cn/public/column/6599281?type=3&action=detail&nav=3&title=2020)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联系(地址:六安市叶集区社保大楼3楼,电话:0564-6496343,邮编:237431,电子邮箱:418442094@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高质量发展工作理念,有力推动我局开展积极、稳妥、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内容,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我局依托叶集区政务公开网及叶集区财政局门户网站,积极推进政务网络建设及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部署安排,将局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2020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更新361 条,政策解读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完善一系列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夯实责任分工,履行责任和义务。三是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将信息上报工作列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区财政局成立了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和监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落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组织专人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系统整理,对错字漏字现象以及涉及人员个人隐私信息的公开内容及时进行整改。

2.根据区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及时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3.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与安排,结合我局具体实际业务工作及考核需要及时更新和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1.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发布的县(市、区)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将政务公开重点来抓,将责任进一步分解落实,落实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多措并举,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2.对于上网发布的信息,始终坚持三审责任制度。坚持经办人员、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重审核的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无误。

3.始终坚持以监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在栏目公布投诉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反映并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于政策的把握不准确、文件的理解不透彻,信息公开内容的形式和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2.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平衡,工作配合上不够积极主动。

3.股室间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创新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体制机制,强化运维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

2.进一步梳理优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3.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各业务股室间的衔接沟通,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提高信息公开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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