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叶集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叶集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叶集区住建局联系(地址:叶集区民生路;邮编:237431;联系电话:0564-2770207)。
一、主要工作措施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政务公开办、区电子政务办的指导下,区住建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进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职能股室配合,确保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与维护以及对上级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由此,形成上下协调一致的管理网络,为政务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为了政务公开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并积极参加市、区政务公开等应用、维护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确保能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关注民生热点,为民排忧解难。区住建局积极推进以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重大建设项目、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民生工程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截至目前,通过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群工部(市政府信访局)等上级部门交办件3件,回应网上舆情154件,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以及环保等工作。
(三)认真查漏补缺,扎实完成任务。我局认真对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新版目录要求设置信息公开目录,对照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按照组配栏目逐条进行分类、分栏目及时更新发布。针对区政务公开中心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认真整改到位:对于组配栏目不符合要求的,对于公开表格格式不规范的,逐一调整;对于要素不全等可以立即整改的事项,组织相关股室与人员集中办公即时处理,逐项整改销号;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事项,由局属各单位对照文件和标准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委办公室汇总、整理,统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委网站和市信用平台发布。截至目前,已通过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495条。
二、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领导分工、规范性文件、民生工程、依法行政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依托叶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019年共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495条,政策解读3篇。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局共收到1份信息公开申请。对于非本部门掌握的,局办公室当日向申请人告知;对于本部门掌握的信息,相关科室积极与申请人联系,以邮寄正式文件等方式及时给予申请人答复。上述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全部未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2019年我局逐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一方面,有专人负责对日常的政务公开网进行维护和更新,发现信息错误及时更新,并配合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年报的编制等相关数据统计和报送;另一方面,规范政务公开流程,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努力保证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日常的公开和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找其原因。二是积极调整相关栏目与组配,规范完善主动公开的目录,并结合实际工作及时调整相关栏目。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栏目空白现象,并再次对各栏目内容进行核查,对栏目内容缺漏的进行调整及更新。二是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获取的便利性、可阅读性、可复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2 |
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3 |
-4 |
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9 |
-2 |
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全局忙于筹备迎检、执法检查工作,对其他工作有一定程度的弱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归类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缺乏多样性等。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不细,各科室信息没有互通,造成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全面,有时公开不够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责任制及措施,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听取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使我局2020年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