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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109-00017 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通报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1-09-03 11:02
文  号: 〔2021〕第29期 词:
名  称: 【交通秩序】关于我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主要路口各点位工作的督查情况(〔2021〕第29期) 性: 有效

【交通秩序】关于我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主要路口各点位工作的督查情况(〔2021〕第29期)

2021-09-03 11:02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委督查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1〕第29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2192

 

92日上午7:40,区创城办联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办、区融媒体中心对主城区9个主要路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大部分单位能按照要求安排人员准时到岗,认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但也存在部分单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创新路与花园路交叉口(7:45):交管部门已到岗6名人员,国网叶集供电公司、金叶供水叶集分公司、区发改委人员未到岗,便民头盔临时售卖点已设置。

2.民生路与花园路交叉口(7:55):交管部门已到岗4名人员,区市场监管局已到岗1名人员,区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建行叶集支行人员未到岗,便民头盔临时售卖点已设置。

3.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叉口(8:00):交管部门2名、区人大办1名、区住建局1名已到岗,区法院人员未到岗,便民头盔临时售卖点已设置。

4.柳林大道与兴叶大道交叉口(8:03):交管部门8名、区委宣传部1名、区商务局1名、区统计局1名人员均已到岗,区检察院、区信访局人员未到岗,便民头盔临时售卖点已设置。

5.柳林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8:08):交管部门已到岗2名人员,区民政局、叶集税务局人员未到岗,便民头盔临时售卖点已设置。

6.柳林大道与未名路交叉口(8:11):交管部门已到岗5名人员,区纪委监委机关2名、区委办公室1名、区委政法委1名、区委宣传部1名,人员均已到岗,便民头盔临时售卖点已设置。

7.创新路与未名路交叉口(8:17):交管部门2名、区科技经信局1名、区机关事务中心1名人员均已到岗,便民头盔临时售卖点已设置。

8.史河路与观山路交叉口(8:25):交管部门6名、区委组织部(含区委编办)2名、区委统战部(含工商联)1名、中国银行叶集支行1名,人员均已到岗。头盔临时售卖点已设置。

9.民强路与史河路交叉口(8:28):区政府办公室1名、市自规划局叶集分局1名、区交通局1名,人员均已到岗。未见交管部门人员,便民头盔临时售卖点已设置。

从督查情况来看,创新路与花园路交口、柳林大道与兴叶大道交口、柳林大道与未名路交口3个路口的交警和在岗志愿者履职较好,能严格执法,对违规违法行为现场纠正。但也存在部分路口工作人员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的情况,如创新路与未名路交口的交警、志愿者仅维持秩序,史河路与观山路交口的交警虽对电动车遮阳篷(伞)进行了拆除,但没有对未佩戴头盔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请各包保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六安市叶集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安排人员部署到位,包保责任落实到位。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通过教育和警示,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增强文明、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我区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抄送:区有关领导。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219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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