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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106-00022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其他,工作,准入,资质,奖补,税费,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1-06-21 09:50
文  号: 词: 电商
政策咨询机关: 六安市叶集区商务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6491055
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商务局关于《六安市叶集区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奖补办法》的政策解读

六安市叶集区商务局关于《六安市叶集区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奖补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1-06-21 09:50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出台该《奖补办法》背景和意义?

答:为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获得感,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产业兴旺、稳岗就业、创业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抢抓新一轮经济发展机遇,推动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电子商务新业态与传统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电子商务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力,助力乡村振兴新引擎,进一步拉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该《奖补办法》奖励对象有哪些?

答:对在叶集区注册、登记,符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应用(服务)电子商务的企业、协会、培训及运营机构等进行扶持奖励。重点支持以服务本地产业、企业为主,在推进全区电子商务扩面、提质和增效方面具有较好成效的行业性(区域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产业运营平台、服务机构以及电子商务龙头骨干企业等。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主体单位,不得享受政策奖励,已申请奖励资金的,应按规定予以收回。

(一)偷逃骗税款;

(二)恶意逃废债务;

(三)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治安责任事故;

(四)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五)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规定的;

(七)不诚信经营、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纠纷的。

三、对直播电商产业发展有哪些奖励政策?

答:

1.对MCN直播机构独家签约主播销售我区产品,每增加1名年带货销售额超5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一次性5万元分档奖励。

2.我区电商企业采用直播方式销售产品,且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的,对其产生的佣金给予10%以内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电商经营主体以“展厅+直播间”、“办公室+直播间”等方式改造升级,投入运营后累计直播带货总额超100万元的,给予直播间装修改造费用50%的补助。

4.对在省级直播大赛中获奖的选手,在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最高给予5000元奖励,对进入市级直播大赛前10名的选手,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最高4000元奖励。参加区级及以上电商直播大赛的其他获奖选手,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

四、支持非农村电商发展有哪些奖励政策?

答:

1.鼓励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等非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电商销售,对年网销额1000万-2000万元(含)、2000万元-5000万元(含)及5000万元以上的电商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及30万元的分档奖励。

2. 电商企业新开设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旗舰店,参加境内外电商展会,纳入限上社零统计等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补。

3. 对入统的限上电商企业,按网络零售额分档给予一次性上台阶奖励。支持电商返乡创业,对有实绩的返乡创业电商企业,给予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分档奖补。

4. 鼓励电商企业或电商直播主体在叶集区运营,对新培育或迁入叶集区内、年网络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超1500万元的电商企业或机构,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缴纳办公场地租金,按照每年度租金和运营所产生水电费的50%标准给予租金和水电费补贴。电商企业或电商直播市场主体对办公经营场所进行装修的,按照装修费用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实际产生费用低于最高补贴标准的,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

五、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有哪些奖励政策?

答:

1. 对经认定的农产品上行额超2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1%以内、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 持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商企业参加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活动,对展位费和人员费用等按规定给予50%以内的补助。对事前经区商务部门报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直播促销等活动的企业,给予每次活动网销额5%、累计最高10万元补助。

4. 对各正常运营挂牌电商网点给予800元每年的运营补助。对年网销额超5万元的综合服务网点,按照年度农特产品上行总额的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线上销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重点监测帮扶户农产品的,另增加1%补助。

六、奖励资金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区电商办或区商务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单位需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申报时间及所需提报的申报材料以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七、同一申报主体同时满足多项申报条件,是否可重复享受政策奖励?

答:同一申报主体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国家、省、市奖励政策的,除区政府有明确奖励意见的,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一申报主体同时满足该政策中多项申报条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八、想进一步了解该政策内容应咨询哪个部门?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商务局
    解读人:邵华
    政策咨询电话:0564-6491055
    政策咨询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兴叶大道与民生路交叉口社保大楼6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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