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六农办〔2020〕32号)文件,出台此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事关乡村治理的质量水平,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意见》的起草借鉴了周边县区成功经验,结合了叶集实际,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及合法性审查意见,经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12月28日区政府8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和调整;二是做好村民农村建立宅基地用地供给机制;三是建立宅基地调换机制。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强化审批和使用管理;三是强化用地管控;四是严格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五是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严格实施村庄规划。依法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三是严格农村宅基地审批。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严格审查农村宅基地条件。
四是强化农村宅基地审批服务与使用管理。乡镇政府建立一站式服务制度和部门并联审查审核机制,积极主动公开农村宅基地审批信息。
六、创新举措
创新举措分三个方面:一是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后监管,严格落实“四到场”要求,加强农户建房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二是建立和完善村级协管员制度,指定1名村级组织负责人兼任宅基地协管员,负责日常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提出要严格用地建房全程管理,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徐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