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秘〔2020〕53号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建立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度的通知》(皖编办〔2020〕142号),按照市委编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见附件),依照法定程序赋予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26项区级管理权限,其中行政审批11项,其他权力15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赋权承接。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赋权清单,认真做好相关权力事项的衔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确保相关权力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依法赋权到位。经济开发区要主动对接赋权部门,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接受指导监督,规范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权力事项移交工作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直赋权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及时沟通协调,加强对赋权工作的指导服务,帮助经济开发区做好权力事项的承接、运行。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编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及时解决赋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司法局负责指导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权力事项的衔接工作。区数管局要根据赋权清单,指导经济开发区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
三、落实监管责任。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逐项明确相关事项赋权后的监管责任,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赋权经济开发区行使的行政权力,区直赋权部门要加强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四、强化动态调整。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按照“全链条”梳理权力事项,全流程赋予开发区行使。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原则,规范程序、积极稳妥,动态调整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赋权清单的动态监管,对不适宜由经济开发区继续实施的,应及时提出暂停实施或终止实施意见。对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或上级政府取消调整下放权力等情况,致使赋权事项发生变化的,要按有关程序及时跟进、动态调整。
附件: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53号 关于公布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pdf
53号 关于公布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