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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101-00005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0-12-20 11:37
文  号: 词:
政策咨询机关: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4-6488701
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六安市叶集区政府质量奖》相关解读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六安市叶集区政府质量奖》相关解读

2020-12-20 11:37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关于修订出台背景及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三个转变”。十九大报告提出了要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国家激励政策,继续开展国家质量奖评选表彰,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 发〔2017〕 2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设立政府质量奖,是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弘扬质量领域先进事迹和工匠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鼓励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有助于引导企业“质量兴企”“以质取胜”之路。强化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7月区市场监管局启动《六安市叶集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政策修订和起草工作;

2020年7月上旬形成了《管理办法》(初稿)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内部讨论会,就《管理办法》内容进行研讨修改后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0年8月区市场监管局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叶集区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各成员单位意见,形成送审稿。

2020年12月,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司法局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区司法局对《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出具了审查意见。

2020年12月,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完善了《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五、工作目标

在产品、工程、服务质量领域的龙头企业,以申报创建区政府质量奖,促进可持续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提高组织的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质量人才、培育一批质量标杆、推进一批申报市政府、省政府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的组织。

六、主要任务

管理办法修订后,做好2021年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力争评选出2家区政府质量奖、3家提名奖、推荐2家申报市政府质量奖。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强化政策宣传工作。我们将在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上作政策解读。坚持每年举办一期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培训,引导企业和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积极申报区政府质量奖。

2、做好重点培育。按照市区政府常务会要求,积极做好精准筛选识别,积极引导企业(组织)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经营管理质量和经济效益,打好基础,提高经营管理成熟度。

3、扩大评选过程的积极影响。广泛采用融媒体、网民互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扩大评审过程的影响力,努力将评选过程变为强化全社会质量意识的过程,变为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过程,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4、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推动获奖组织持续改进、持续提升。多形式开展获奖组织的示范行动,共享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发挥激励作用,鼓励获奖组织积极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和其他质量品牌荣誉。

5、纳入目标考核。将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的结果纳入对县区政府管委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知识产权股;

电话:0564-6488701;

地址:六安市叶集区社保大楼6楼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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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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