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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012-0006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0-12-04 16:40
文  号: 叶安办〔2020〕70号 词: 火灾
政策咨询机关: 叶集区应急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6489261
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叶集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六安市叶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叶集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12-04 16:40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应急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叶集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叶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叶集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纵深开展,有效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和从严问责的原则,全面提升消防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推动政府领导更加有力、部门协调更加顺畅、行业监管更加务实、单位履责更加自觉,有效“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坚决实现两个“不发生”: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重点任务

(一)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紧盯重点场所全面落实隐患排查。冬防期间,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娱乐、桑拿洗浴、医疗养老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家庭式作坊、群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查处管理缺位、超员经营、违规住人、设施损坏、疏散不畅、违章用火、违规用电、违规装修等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落实整改方案资金,加强员工日常培训,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政府《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规定的职责,对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目标任务,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对行业系统内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通报,督促隐患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

2.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有针对性检查。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适时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相关管理部门要主动对接,互通信息,公安部门要协助消防救援大队对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临时用火用气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防救援大队要分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公安派出所要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3.督促社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能够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有可能造成火灾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进一步履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同时,要加大对单位自查自改情况的检查力度,坚决纠正社会单位在自查自改过程中出现的避重就轻、隐瞒不报、拖延整改等情况。12月20日前,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再自查、再公开、再承诺”。

4.充分利用“两个平台”开展会商研判。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要求,根据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判分析,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推进会,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每月召开负责人或联络员会议,研判消防工作形势,部署工作任务,进一步制定措施、传递压力、压实责任。要充分利用好安委会、消委会两个平台的作用,经常性发送建议函、提示函、行业系统内单位隐患告知函等,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信用惩戒等机制,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确保行业系统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消防救援大队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行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二)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1.进一步推动落实基层监管职责。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冬春火灾特点,及时调整、成立消防工作组织,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级组织实体化运行。要进一步明确村(居)委会和综治、发改、公安、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火灾风险,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应急救援力量等纳入当地民生工程,作为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要充分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村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城中村”、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老旧工业厂房、“三合一”场所、群租房、木材加工企业、制衣企业(作坊)、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场所的监管力度,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有步骤的推动风险消除。要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加强老旧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冬防期间,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单,将基层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2.多渠道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水平。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计划,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对于农村地区,要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特别在今冬明春期间,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发放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手册,强化关爱服务和精准帮扶。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针对居民自建房、沿街门店商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上门入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提示场所火灾风险和消防管理要求,做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要面向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方法,解决“不知报警、不会自救、不懂逃生”的问题。2021年1月31日前,行业部门、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1年2月20日前,市场监管、经信、公安、消防救援大队要联合部署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消防〔2020〕9号)文件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公告、入户宣传、劝导至集中充电场所等方式规范电动车停放,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推动高层建筑电梯内增设“电动车禁入监控系统”, 并逐步推广,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2.全面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要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解决城中村、老旧小区、棚户区等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破损等问题。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电气火灾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住建、电力等部门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适时纳入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四)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划线规范管理。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的通知》(叶消[2020]1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于在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住建部门要将消防车道划线工作纳入建设过程,与工程建设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对于老旧小区,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对于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要将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充电桩设置等纳入统一改造计划,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中的规定进行改造。对于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救援机构要联合住建部门持续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快消防车道标线施划进度。对2020年底未完成划线的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予以解决。同时,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已划线小区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禁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2.加强规划提供保障。2020年底前,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同步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人防工程管理部门要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增加停车位数量并对外开放。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要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已建停车位发挥实际效用,不随意改变使用性质。同时,要根据全区住宅小区实际情况予以改造,最大程度的增加公共停车位。

3.优化资源管理使用。行业部门、社会单位要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对于个别确实无法有效缓解停车难题的居民小区,公安交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在不影响城市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采取限制时间、限制区域等方式,适当放宽城市道路车辆停放限制,缓解停车难题。对于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发改、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属地政府要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地下车位纳入公共停车管理。

4.完善联合治理机制。冬春期间,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各地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叶集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履行自身职责,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2021年2月20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召开协调会议,制定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

(五)加快推动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六安市叶集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通知要求,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责任体系,组建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2020年12月31日前,消防救援大队要对辖区所有高层建筑再进行一次排查,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

2.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商务和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严格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组建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责任体系,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2020年12月10日前,要依托第三方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测和评估,2020年12月20日前,大型商业综合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实现100%。

3.加强易燃易爆、危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应急、商务、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同时,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和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

4.强化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卫健、民政和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指导医疗、养老机构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2020年 12月31日前,要完成全区医疗、养老机构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完善台账,建立行业标杆单位。

(六)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组织集中摸排。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更新台账资料,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0年 12月31日前,要完成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完善台账。

2.开展集中整治。各行业部门要在行业系统内部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或构建,一律予以拆除或更换。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消防救援大队在加强执法检查的同时,要全力做好业务指导。各行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特别对涉及违章搭建的彩钢板建筑,属地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消防救援大队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抓好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工作。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电子商务行业监管,特别对货物仓库和仓储式办公场所、电商直播间等,要全面排查到位,督促隐患整改。邮政监管部门对物流、快递行业要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解决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到位、损毁、瘫痪,仓库、物流中心等随意分隔,违规住人存货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防救援大队要持续深入开展检查,建立“两个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对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的,一律责令停止经营;对符合办理条件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的,一律函告住建部门。

(七)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本地区突出风险,聚集性隐患开展针对性的隐患治理工作。姚李镇要突出制衣企业(作坊)、开发区管委会突出“园中园”、“厂中厂”,史河街道、平岗街道、孙岗乡、三元镇、洪集镇要突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有针对性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按步推进,既管当前,又顾长远,建立同类型场所管理模板,全面提升同类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0年12月30日前,针对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完成全面普查,建立台账,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

(八)推行行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1.继续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民政、教体、住建等九部门要按照《六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教体部门等九个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要建立符合行业自身消防工作实际的标准化管理机制,制定行业系统内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推动行业系统内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形成工作闭环。2020年底前,每个行业要至少打造3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

2.持续开展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消防救援大队要在前期打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夯实社会单位建立“五实N岗”责任体系,解决目前单位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单位内部创建氛围不浓厚、责任体系理解存在偏差、“N岗”人员职责划分不明、考核评价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通过进一步明晰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责任追溯等工作措施,让单位所有人员人人入岗、岗岗有责、在岗担责、压实链条,切实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有效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2020年底前全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20年12月7日前)。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区安委办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和措施,印发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分行业、分领域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组织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见附件)。各乡镇街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和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分析研判,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治理。消防救援大队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函告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督导问责。区安委办、消安办将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冬春期间,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集中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予以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调查组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实施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部署情况和单位联络员名单一并报送至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蒋双双;联系电话:0564-6499302;邮箱:690851357@qq.com);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六安市叶集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六安市叶集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  浩   区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但孝勇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  军   区应急局党委委员

成  员:张清华   区发改委副主任

张  庆   区教育局副局长

汪  锐   区科技经信局副局长

赵  烨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副局长

张  锐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阳春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熊  军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德贵   区交通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白兆斌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成员

胡德明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台启军   区文旅体局副局长

殷方永   区卫健委副主任

陈义州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胡晓峰   区城管局副局长

王  虎   区重点工程处副主任

刘  攀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蒋双双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周  挺   国网叶集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日常工作,但孝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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