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减救〔2020〕1号
六安市叶集区减灾救灾委员会
关于调整组成人员和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鉴于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区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朱 宏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主任:汪晓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发改委主任
余 浩 区应急局局长
崔 征 区人武部副部长
委 员:臧 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光超 区直工委副书记
张清华 区发改委副主任
张 庆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泽红 区科技经信局副局长
黄成军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台德炜 区财政局副局长
曹大伟 区人社局副局长
熊 军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德贵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管所所长
胡德明 区商务局商务综合执法大队长
江厚红 区文旅体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殷方永 区卫健委副主任
叶 浩 区应急局地震监测中心主任
延光伟 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义洲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陈永波 区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
张朝磊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赵 烨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副局长
李阳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副局长
张 超 市生态环境局叶集分局副局长
刘 攀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金正家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水利中心副主任
周 挺 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黄华军 电信叶集分公司总经理
王 萌 移动叶集营销中心总经理
高 峰 联通叶集营业部总经理
饶兴保 安广网络叶集分公司总经理
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余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减灾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灾情核查和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承担区减灾救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区减灾救灾委专家组开展减灾救灾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减灾救灾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区直工委:负责组织协调区直机关及中央、省市驻叶集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区发改委(区粮食物资局、区公管局):统筹规划,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区应急、财政部门制定全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库规划;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会同区有关部门保障灾后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灾后重建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等。负责油气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地质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发生事故灾害后,快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减灾救灾方面专家学者开展减灾救灾活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教育领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区科技经信局:负责协调救灾装备,落实区级应急药品储备,协调企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及灾后恢复生产,开展防灾减灾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加强对重大减灾技术难题的攻关研究。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方面的专题学术交流,促进防灾减灾救灾学科发展;组织以防灾减灾救灾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自主创新能力。
区民政局:督促指导各乡镇街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预算,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资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督促区属企业开展减灾救灾,协调相关救灾捐赠工作。
区人社局:加强全区减灾救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协助做好技工院校灾情核实上报工作,及时指导帮助受灾技工院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开展灾后修复重建工作;加强受灾地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保障支付能力和基金保障能力恢复建设,确保受灾地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落实防灾减灾中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范围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保障,对受灾地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加大受灾地区就业帮扶力度,保障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建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安全应急评估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资源,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做好救灾工作期间交通基础设施的抢通保通和维护管理工作;开辟救灾绿色通道,组织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运输工作。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农作物病虫害及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气象服务,提出防御气象灾害的对策与建议;负责组织做好全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农业气象技术服务、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等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内外合作项目。
区文旅体局:负责全区应急广播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提升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水平。
区卫健委(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做好灾区卫生防病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开展社会募捐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卫生部门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及时报告重大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和疫情信息,根据需要及时向灾区派遣医疗防疫专家队伍,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抚慰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和市场巡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会同区有关部门保障灾后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的监管及监督管理受灾地区药品质量安全。
区医保局:负责受灾地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城乡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综合协调等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减灾救灾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负责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和灾区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预防和减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市生态环境局叶集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参与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区人武部:根据区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请求,组织协调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承担防范化解火灾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确保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
区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受灾区域的救灾指挥部、医院、集中安置点等重要目标的应急供电工作,会同应急部门做好电网灾情的核实和上报工作;做好因灾损坏电网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及时恢复灾区供电。
电信叶集分公司、移动叶集营销中心、联通叶集营业部、安广网络叶集分公司:负责组织通信网络以及各通信企业救灾通信保障,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