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参保时间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经商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次年的2月28日。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在出生90日内凭居民户口簿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退役军人参保在退役证下发90日内凭退役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对两牢释放人员,在服刑期满后凭释放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在90日内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缴费标准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要求,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
落实困难群众定额资助参保政策,将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群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城乡大病保险个人参保资助范畴,实行财政全额代缴或定额补贴,具体标准待省市政策规定出台后再部署确定。
参保方式
(一)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本区户籍在校学生),以户为单位参保缴费,由乡镇街组织社区、行政村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乡镇街负责做好参保人员的报盘和缴费工作。
(二)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可以到居住地所属乡镇街业务经办部门登记参保。
(三)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以学籍为准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四)互联网参保缴费,参保人员可以关注“六安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我要办税”,选择“城乡医保缴费”,自助办理参保手续。也可以通过“皖事通”选择“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进行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