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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006-00025 组配分类: 负责人、专家及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0-05-2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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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负责人解读】六安市叶集区科技经信局负责人关于《六安市叶集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解读

【负责人解读】六安市叶集区科技经信局负责人关于《六安市叶集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解读

2020-05-23 16:36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科技经信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六安市叶集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758号)配套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和奖补措施,已实行三年时间取得良好效果,各项创新指标得到明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大众创新创业热情高涨。由于近年省市审核的项目和政策在不断新增、变更,要求我区也要适时更新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现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63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县域经济振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83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皖政办〔20177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24号)《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8688号)《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关于确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等文件,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修订《六安市叶集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六安市叶集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作为叶集区管理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办法,能够使得专项资金用到实处,更好地提升我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热情

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811月底,根据《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8688号)及《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关于确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等文件精神,修订《六安市叶集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稿),2020316日,将《六安市叶集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函,转发给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并形成本《办法》20204月中旬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521日正式行文发布执行。

、工作目标

为提高企业创新意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进企业科技平台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加速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政策需不断完善和修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好地服务我区企业发展,做好区级财政配套与保障。

、主要内容

《办法》513条。分别是提升技术研发能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升科技孵化服务能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及运用和保护、强化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等924款。

、创新举措

《办法》是依据《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8688号)文件修订的,根据我区科技发展需要和现状进行适当的调整与增减,如部分国家级以上顶层科技奖补、高校院所奖补、省市已停止的项目补助等不纳入《办法》中。为推动本区创新发展,该《办法》保留和添加了知识产权奖补部分内容。奖补类别更具体、更细化。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为确保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我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和政策引导力度。在国家、省市奖补政策的基础上,计划制订本区独立的、适合本地企业发展的创新驱动发展政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奖补范围、降低申报难度、提高奖补额度。

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叶集区科技经信局

解读人:科技经信局局长 程千友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649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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