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12月
发布地点:叶集区行政中心五楼视频会议室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
主持人:张吉祥
发布人: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年来,在区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属地配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下,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纳入考核的2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面改善,均创历史最好成绩。截止2021年12月6日,PM2.5均值浓度较上年下降明显,优良天数比率大幅提升。2021年PM2.5污染物浓度为40μg/m3较上年43μg/m3下降3μg/m3;空气优良率90%,较上年同期空气优良率78%提高12个百分点。
二、主要做法
1.建设领域扬尘治理工作。全面加强房屋建设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房屋拆除施工现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车辆、道路扬尘、城市裸土(含收储土地)等重点领域扬尘管控。创新扬尘治理工作方式,运用视频监控露天焚烧火点、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扬尘自动监控等多种手段,结合现场检查管控,全面压实属地、部门责任,科学治理各类扬尘污染。对全区在建项目开展多次检查、督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暗访。混凝土搅拌站和建筑面积在1万平米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一律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以高标准开展主城区机械化清扫降尘工作。严格审批把关,规范渣土运输审批,国五标准渣土运输车辆使用达到90%以上。对可能造成抛洒、车轮带泥污染路面、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不符合标准的停止审批其渣土运输许可。同时加大对违规渣土运输行为处罚力度。
2.散煤治理工作。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严格煤炭市场及治理管理,巩固燃煤锅炉窑炉淘汰成果,加强煤炭储存场地管理,推进商业(公共)机构和城镇居民散煤替代,取缔城区茶水炉和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加大农村散煤治理力度,对城乡交界处、建成区的背街巷道等易出现散煤加工、使用、售卖情况地方进行重点督查检查,确保不反弹。
3.高排放机动车整治工作。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检验和合格标志管理,鼓励高排放车辆提前淘汰,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完善综合治理,突出通行管控。严管大货车进城,科学设置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和时段,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置了大货车禁止通行提示牌、绕行提示牌,调整信号灯点位,设置限高门。根据工作情况、气象条件,不定期对城市外围路段及高排放车辆禁行范围绕行路段,加强动态巡查,加大对超标排放车辆闯禁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处罚500余例,每例均罚款200元、计3分。
4.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工作。区城管局将烧烤摊点管理作为夜班执勤中队的主要职责,常态化进行管理。目前,所有夜市烧烤全部采用环保电烧烤炉具,操作台一律进店操作,规范经营,无露天烧烤行为。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光大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建成稳定供热,增设秸秆综合利用收储及固化成型生产点(三元镇新塘村秸秆收储点),洪集镇金星村年产20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建成投产。截至目前,卫星遥感监测反馈和省市督查,未发现露天焚烧火点。
5.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严格把关,源头控制。从餐饮单位登记备案信息、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和运行等方面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全区3个灶头以上餐饮单位234家全部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备,3个灶头以下也纳入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日常监管范围。
6.“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污染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市场监管等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实施专项排查整治,并同步开展“回头看”,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按照分类整治原则,关停4家。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将“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让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下一步我们将不骄不躁,总结经验和不足,持续深入推动“六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为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发力。一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城市路网建设,解决高排放机动车禁行难问题。建设集中喷涂中心解决家具行业油漆污染。加大模板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二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加强蓝天卫士、卫星遥感、扬尘在线、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的综合应用。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暗访、曝光等力度,促使属地、部门落实责任,促进企业遵纪守法。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屡查屡犯违法行为综合应用行政、经济、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大对“六个专项行动”领域失信企业的处罚力度。五是加强区域联动机制,加强与河南省协调,解决跨省销售散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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