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六安市叶集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结果反馈
区城管局于2020年7月28日将《六安市叶集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OA发送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同步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认真的梳理,现将反馈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收到意见1条,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有关单位(或企业)反馈意见1条,采纳与否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反馈人 |
修改意见和建议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
删除第十六条: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应当充分利用河湖、水塘等天然水源,并修建通向天然水源的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未经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批准不得破坏天然水源。具体的消防车通道及取水设施由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批准。 |
采纳 |
因无依据,删除。 |